根据自治区《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》(新财教〔2016〕14号)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,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突出自治区战略发展导向,成立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协调领导小组,调整了重大专项的组织形式和产生机制,并启动了“十三五”重大科技专项指南的征集和编制工作。
按照“十三五”重大科技专项的定位和任务目标,在前期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和专家咨询,经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2016年优先启动“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”项目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须知
1.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《“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”申报指南》(附件1)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,进行项目的申报,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,如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、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,不予受理。
2.推荐单位范围
(1)自治区各委办厅局;
(2)各地州市科技局;
(3)已授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、科研院所等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须以企业牵头申报,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,申报企业要求在自治区境区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,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,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,重视企业研发投入,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,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。应提供项目所需的环评报告。
2.鼓励以项目全覆盖形式组织申报,参与单位控制在15家以内;部分内容也可以任务形式申报,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项任务,任务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。
3. 财政经费与企业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:2。
三、申报方式与材料
1.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方式填报。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(www.xjkjt.gov.cn)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工作。网上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,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书(附件2)(一式7份)报各项目管理处室部门。
2.各推荐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,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、在项目纸质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16年度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网上提交时间为2016 年8月30日13:00~9月8日13:00,推荐部门形式审查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9日13:00。
五、联系人
联系人:樊庆(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)
联系电话:3838787
自治区科技厅
2016年8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