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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上报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的通知

  • 发布单位自治区经信委
  • 项目分类项目申报
  • 项目级别自治区级
  • 截止时间2016-09-23
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、各地、州、市经信委(经委)、信息化主管部门:

     为掌握2016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情况,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进度,确保2017年自治区工业投资平稳增长,进一步做好“十三五”规划项目储备,我委开始征集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重点项目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
    (一)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“十三五”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、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的要求,在两化深度融合、产业转型升级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方面带动性强,对加快地方经济发展、拉动就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    (二)项目符合国家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10大重点工程包的方向,企业通过技术改造,自主创新能力、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升,先进产能比重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、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。

    (三)新开工项目为2017年上半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,续建项目为结转到2016年的建设项目,前期项目为2017年完成前期工作项目。

    二、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

    (一)项目按属地报当地经信部门,由地、州、市经信委(经委)项目审核汇总后行文上报自治区经信委。

    (二)项目采取纸质文件和网上“重点项目云管理系统”同时申报的方式(网址:http://www.xjeic.gov.cn\网上办事栏目)。

    (三)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。

    请各地州经信部门认真梳理、审核优选本地区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情况,做到全覆盖、不遗漏,并及时填报自治区重点项目云管理系统,按期上报。对按要求上报的项目,推荐申报国家及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给予支持,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备选项目也将重点在其中予以选择。

 

    联系方式:吴剑  翟鹏甲    0991-4523759   4557923

    技术支持:18997978893